尘埃落定!奥克斯被判恶意侵权,向格力赔偿4000万元

2020-05-18 16:58:12

科技先生5月12日讯,中国裁判文书网资料显示,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8月30日作出(2018)粤民终1132号二审判决,维持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一审原判,认定宁波奥胜贸易有限公司(原宁波奥克斯空调有限公司)恶意侵权成立,判决后者向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赔偿4000万元。

目前,法院已将赔偿款划拨到格力电器账户。

事实上,格力与奥克斯的恩怨不止于此。

据悉,格力于2012年推出了当时最新的采用运动导风机构的全能王U尊空调,这是格力首创的专利技术,不久后市面上的奥克斯空调出现了搭载相同技术的空调。

2014年,奥克斯空调因6项专利侵权被格力电器起诉至法院,这起按键经历了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专利无效审查等所有的专利维权的法律流程,历时3年时间。

2015年,格力再次起诉奥克斯“极客”壁挂机侵犯格力“画时代”多项自主专利权。2018年终审确认奥克斯侵权、并要求停止销售侵权产品,赔偿格力电器经济损失共人民币600万,销毁库存侵权产品及生产该产品的专用模具。

2017年法院二审最终确认奥克斯侵权,并要求停止销售侵权产品,赔偿格力电器经济损失人民币230万,销毁库存侵权产品及生产该产品的专用模具。

在2019年6月10日下午,格力电器在其微博上举报奥克斯生产、销售不合格空调产品。格力电器称,经格力电器实验室实测,奥克斯部分型号空调产品与其宣传、标称的能效值差距较大。经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得到的结果与格力电器的检测结论一致。

随后,奥克斯回应:格力举报不实,已向公安机关报案。6月12日,奥克斯发声明称,被“举报”产品在市场监管总局抽检合格。

2020年4月10日,浙江政务服务网公布了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奥克斯的处罚结果,该公司利用能源效率标识进行虚假宣传案,责令改正,罚款十万元。

裁定书显示,由于奥克斯制造并销售与格力电器 “一种空调机的室内机”专利权有关的产品,2019年8月,法院在认定奥克斯恶意侵权成立,并判定奥胜公司赔偿格力公司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费用共4000万元。

随后,奥胜公司不服此项判决,并提出再审请求。但在今年3月,法院宣布维持原判。目前,法院已将赔偿款划拨到格力电器账户。

今年4月29日晚董明珠表示,“我不仅是买了奥克斯的,我买了各种企业的产品,拿回来进行检测,如果发现不合格,我们依然举报。我们也叫别人买我们的产品,进行检测、监督。这是推动社会进步,每一个人应该去做的,互相地推动行业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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