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信托回应挪用是怎么回事? 资金运用符合约定?

2020-03-14 13:25:50

方正证券2.3亿元购信托资金被“挪用”疑云中的另一个主角现身。3月12日凌晨,中信信托发布声明称,公司注意到方正证券于3月10日发布的公告,内容涉及公司受托管理的“中信•远洋弘盛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经查,方正证券系自主决策,自愿认购该信托计划份额,信托计划的资金运用符合信托合同的约定。目前,公司已委托律师事务所处理相关事宜。

3月10日晚间,方正证券公告称,公司去年11月认购中信信托“中信•远洋弘盛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2.3亿元,本应用于武汉归元寺项目B包地块的开发建设以及信托合同所约定的其他资金用途,但公司近日得知,这笔资金被中信信托全部用于向方正集团发放贷款。据企查查,方正集团是方正证券第一大股东,持股27.75%。

方正证券称,购买该信托计划后,中信信托除提供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信息外,其他材料一直未予提供。东窗事发是在今年2月,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最晚时间收到第1期的信托收益550.73万元。

经向中信信托和方正集团询问,才知这笔资金被转用为给方正集团放贷。理由是中信信托2019年初向方正集团旗下企业发放的贷款未如约全部收回,中信信托与该企业确定了“借新还旧”方案,而后作为该笔融资担保方的方正集团,收到了中信信托2.3亿元资金贷款,用于代其旗下企业偿还前期对中信信托的部分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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