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炎1号方”获批临床使用 规范名:透解祛瘟颗粒

2020-02-09 09:20:27

据人民日报消息,2月8日,广东省药监局、卫健委、中医药管理局发布通知,疫情期间允许广东省新冠肺炎定点救治医院直接调剂使用透解祛瘟颗粒。

此前,经1周临床观察,应用“肺炎1号方”治疗新冠肺炎(轻症)确诊病人50例,全部患者体温恢复正常,50%患者咳嗽症状消失,52.4%咽痛症状消失,69.6%乏力症状消失,无一例患者转重症。经有关部门论证,基于“肺炎1号方”颗粒具有改善新冠肺炎(轻症)临床症状和可能减少重型肺炎发生趋势的疗效,同意“肺炎1号方”颗粒按照广东省医疗机构传统中药制剂提出备案申请,并纳入应急审批程序准予附条件备案。该制剂规范名称为"透解祛瘟颗粒"。专家提示,该方仅限于治疗轻症确诊病人和疑似病人,不可当作预防方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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