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今天(3日)发布公告,为进一步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便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办理纳税申报事宜,税务总局决定延长2020年3月份纳税申报期限。
对按月申报的纳税人,在全国范围内将纳税申报期限由3月16日延长至3月23日;对3月23日仍处于疫情防控一级响应的地区,可再适当延长纳税申报期限,由省税务局依法按规定明确适用范围和截止日期。
纳税人受疫情影响,在2020年3月份纳税申报期限内办理申报仍有困难的,可以依法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延期申报。
延伸阅读注意!1月23日前公积金贷逾期仍有罚息受疫情影响,政府规定部分人员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不作逾期处理。那么,这意味着所有时段的公积金贷款逾期都可不计罚息么?昨天,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首次明确,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计逾期和罚息的时间段暂定为2020年1月23日至2020年6月30日,1月23日之前已产生的逾期,其罚息不予减免。
为助力疫情防控,2月3日,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加强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服务保障的通知》,其中明确,疫情防控一线工作者、因疫情需要隔离人员和因受疫情影响造成无法正常还款的货款职工,其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不作逾期处理、不计罚息。
昨天,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首次详细解释了这条规定的执行标准。首先,不计逾期和罚息减免对象主要包括四类借款人:一线医护人员;抗疫工作人员;因疫情需要隔离人员;因受疫情影响造成无法正常还款的货款职工。其次,个人公积金贷款不计逾期和罚息减免的时间段暂定为2020年1月23日至2020年6月30日,2020年1月23日之前已产生的逾期,其罚息不予减免。
同时,不仅使用纯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个人可以申请不计逾期和罚息减免,使用“组合贷”的借款人,也可就其住房公积金部分的贷款申请不计逾期和罚息减免。
此前报道北京公积金中心:疫情期间不能正常还款的这三种情况,不计逾期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相关通知,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和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受疫情影响未能正常还款的,不计为逾期。
《通知》倡导各单位及职工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办理各项业务。目前管理中心已有28项业务实现网上全程办理,其他各项业务也可通过网上业务系统提交申请。单位及职工可登录北京住房公积金网办理或提交申请,可全程网上办理的业务明细见附件。
以支票方式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如已开通网上银行,倡导在此期间以网银汇款的方式缴存、补缴住房公积金。单位如未开通网上银行,通过北京住房公积金网完成增、减员业务后,在此期间应缴住房公积金可在疫情结束后合并办理缴存。
同时,在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异地购房向当地公积金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开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的,可通过北京住房公积金网-个人网上业务平台自行打印。
记者注意到,《通知》特别提出,疫情期间,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存在困难的,允许延期缴存,待疫情结束后及时补缴,单位所属职工住房公积金视同连续缴存。
而针对正在进行疫情防控的个人,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原已确定放款日,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延后放款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由经办部门会同受托银行通知借款人调整放款日期。
同时,以下三种情况未能正常还款不计逾期: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和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受疫情影响未能正常还款的,不计为逾期。